本招标项目榕江航道整治工程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3]40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榕江航道整治工程竣前测量、实船试验及整治效果观测(水文观测)项目(RJ21合同段)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广东省粤东航道局,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共整治航道73km,其中榕江北河梅东大桥~榕东大桥10km按单向通航1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6m×60m×300m(设计水深×有效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榕江北河榕东大桥~双溪咀4km按双向通航3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6m×100m×400m;榕江干流双溪咀~礐石大桥39 km按全潮双向通航5000吨级海轮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8.1m×145m×750m;达濠水道礐石大桥~深汕高速大桥8km按通航500吨级内河船舶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2.0m×50m×330m(设计水深×航宽×最小弯曲半径,下同);达濠水道深汕高速大桥~广澳河渡口12km按通航300吨级内河船舶限制性航道标准进行建设,航道设计尺度为1.6m×40m×270m。
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准备竣工验收。本项目实施的目的:通过进行竣前测量、整治效果观测及实船试验工作,了解分析设计低水位水面线变化、河床变化和航行时的水流流态情况,为效果分析技术总结和竣工验收提供技术支撑,为工程质量评价及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提供科学评价依据。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揭阳市。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榕江航道整治工程竣前测量、实船试验及整治效果观测(水文观测)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如下:招标范围内的竣前测量、实船适航试验、整治效果观测。
2.4计划工期:竣前测量2个月、实船适航试验2个月、整治效果观测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
3.2 业绩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同时独立承担过以下工作:①1项单个合同测量里程50km以上(含50km)的航道工程测量;②1项航道整治工程效果观测测量或水文观测工作。
3.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测量或测绘系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2016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得小于1;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财务状况表中的“净利润”均为盈利。
3.5 信誉要求:见附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 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下同),并持符合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投标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投标人在报名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一式两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申请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6日上午10:00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航道局公众网和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1 各投标人所报资料必须真实,若发现所报资料不真实,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接受其报名、购买标书。
7.2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明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
7.3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表。
7.4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办事指南。
7.5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6 公告附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招 标 人: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汕汾路10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822910371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北厅
邮政编码:515041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0754-86863309 传 真:0754-86863309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