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局关于实施河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目标指标的复函

粤东航道函〔2017〕15号   2017-03-10 11:32
 

粤东航道函〔201715

汕头市水务局:

贵局《关于协助提供实施河长制工作内容和考核体系目标指标的函》(汕市水函〔201782号)收悉。根据我局日常航道维护管理和航道行政审批工作的情况,对于协助推进河长制工作和考核办法这项工作,简介我局职责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我局概况

我局是广东省航道局直属事业单位,目前担负汕头、潮州、揭阳三市范围内的内河航道、沿海航道的维护、建设、行政管理和航道巡查、保护航道资源等任务。

我局实行“局、所、站”三级管理模式。局直属单位有汕头航标与测绘所、揭阳航标与测绘所、潮州航标与测绘所、澄海航标与测绘所4个科级单位。汕头航标与测绘所下设榕江、潮阳2个航道站;揭阳航标与测绘所下设榕城、揭西、惠来3个航道站;潮州航标与测绘所下设桥东、潮安2个航道站;澄海航标与测绘所下设莲阳、南澳、饶平3个航道站。各自负责其辖区航道、航标日常维护管理和航道巡查监管工作。

我局辖区主要内河航道有榕江南、北河,韩江中下游(蔗溪口-汕头)以及东里河、莲阳河、外砂河、新津河、梅溪河5条出海航道,练江、濠江、黄冈河、龙江、惠城运河等,沿海航道有饶平大金门水道、小金门水道、海山水道、南澳后江水道等。辖区管理航道里程为1132公里,其中1-7级航道456公里、8-9级航道623公里、沿海航道54公里,月平均维护一线航标270座、二线航标225座,维护管理船舶18艘,维护管理赤洲船闸1座。

我局目前共有7个航道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修建跨、过、拦、临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审批、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审批、设置专用航标和搬迁、拆除或者调整航标审批、广东省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许可审批。

二、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一)乱倒垃圾及施工废弃物是影响航道通航能力和沿岸环境的一大问题。

(二)侵占航道,在航道内设障、捕捞、养殖等活动时有发生,严重影响航道正常通航。

(三)涉航建筑物未批先建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限制到航道通航能力的提高。

(四)已建桥梁未能按规定、规范要求设置助航标志的难题,成为航道通航安全隐患的一大问题。

三、实施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制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监察制度,协调解决航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道管理保护工作。

(三)加强航道综合管理保护。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航道、围垦航道、破坏航道设施、设障、捕捞、养殖、非法采砂,对未批先建、不按规定设置相关助航标志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

(四)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道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涉航违法行为,保护河道资源。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公开河长制相关的信息,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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