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局关于磊口社区居委会协调函的复函

粤东航道函〔2017〕13   2017-03-07 17:09
 

磊口社区居委会:

贵居委会协调函已收悉。针对来函反映的有关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工作人员会同榕江建管办、总监办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汕头航标与测绘所码头工程建设现场进行了解,对来函中提到的有关情况逐一进行核实、讨论,现函复如下:

一、据现场了解,目前工程施工对周边民居、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学校的正常教育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文件、国家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同时要求建管办及总监办加强监督、管理,力争后续工程施工不对周边民居、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学校的正常教育工作造成影响。

二、来函反映的码头工程位置问题,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到水利部门进行了解并查阅了相关防洪堤的工程资料。目前我局正抓紧同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汕头航标与测绘所码头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协商,探讨增加堤围防护工程的必要性。

三、关于码头及保养场工程,我局已要求施工方按批准的红线范围进行施工。

专此函达。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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