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1号设计变更的批复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1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支建办〔2018〕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为工程量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本项目原场地绝对标高为+3.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现变更为同相邻建筑物(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场地标高平齐,变更后场地绝对标高为+4.3m。变更增加回填土方800m3。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本次变更合计增加合同费用57971.65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