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1号设计变更的批复

   2018-11-08 10:05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1号设计变更的批复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1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支建办〔2018〕1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为工程量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本项目原场地绝对标高为+3.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现变更为同相邻建筑物(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场地标高平齐,变更后场地绝对标高为+4.3m。变更增加回填土方800m3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本次变更合计增加合同费用57971.65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2018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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