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2号设计变更的批复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南澳航道站管理站场项目(ZB23合同段)第2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支建办〔2018〕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为工程量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原设计的桩基础为32根D400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变更为16根D600钻孔灌注桩,桩长不变。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本次变更合计增加合同费用26121.54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事务中心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