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榕江航道整治工程揭阳航标与测绘所码头扩建工程(RJ13合同段)1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榕建办〔2017〕10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设计变更原合同单价保持不变,变更情况、工程量及费用如下:
(一)变更减少球墨铸铁管183m、SS150-1.6消防栓1座,采用合同单价,费用减少85188.07元;
(二)增加DN100镀锌钢管183m,采用合同单价;增加SS100-1.6消防栓1座,采用设计变更预算单价乘以下浮率,费用增加67836.05元;
合计共减少合同费用17352.02元。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减少合同费用17352.02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