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榕江航道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榕江航道整治工程航标与水位站工程(RJ17标)1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榕建办〔2017〕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本次变更为工程量变更,原合同单价保持不变,变更情况、前后工程量及费用对比如下:
(一)引桥的《Φ1000灌注桩结构图》(图号RJ-STMT-16)与《桩位布置图》(图号RJ-STMT-5)所示设计桩长不一致,设计桩长和桩顶、桩底标高应以《桩位布置图》(图号RJ-STMT-5)为准。以修正后的《Φ1000灌注桩结构图》,Φ1000灌注桩结构以修正后的灌注桩结构图为准。变更后增加钢筋2.21t,费用增加9285.32元,混凝土增加31.4m3,费用增加44279.02元;
(二)《码头立面图》(图号RJ-STMT-2)中两个结构段之间设置水平撑,而这两个结构段之间应不设水平撑。以修正后水平撑结构图为准(图号RJ-STMT-BG-03),即原设计图纸中3.91m的水平撑已取消;变更后减少钢筋0.11t,费用减少453.41元,混凝土减少0.63m3,费用减少556.86元;
(三)靠船构件1结构图以修正后靠船构件结构图为准(图号RJ-STMT-BG-04)。变更后增加钢筋1.09t,费用增加4492.91元,增加混凝土6.56m3,费用增加11902.14元;变更后减少钢筋0.38t,费用减少1566.3元,混凝土减少1.02m3,费用减少843.37元;
(四)《码头断面图1/2》(图号RJ-STMT-4-1)和《MHL1横梁结构图》(图号RJ-STMT-9)所示横梁结构不一致,以《码头断面图1/2》(图号RJ-STMT-4-1)为准,现已修正后图纸MHL1横梁结构图为准(图号RJ-STMT-BG-05)。变更后减少钢筋0.85t,费用减少3503.65元,增加混凝土51.8m3,费用增加41697.45元;
以上合计共增加合同费用104733.21元。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合同费用104733.21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