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东航道局关于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揭阳航道局辖区航标工程(ZB12 合同段)第2号设计变更的批复

粤东航道复〔2017〕5号   2017-05-31 16:50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支持保障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广东省航道支持保障系统工程揭阳航道局辖区航标工程(ZB12合同段)第2号设计变更的请示》(粤东支建办〔2017〕7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变更情况
同意在榕江北河11#塔标基础外侧增设便于船舶停靠及检修人员上下的步级,步级采用松木桩支撑的抛石基础,并同意将塔标标体中心向岸边方向平移1米,经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核算确认,增加工程量如下:
增加抛石125m3,松木桩31.89m3,M10浆砌片石3.00m3,系船环型钢8.26kg;
塔标基础平台增加钢筋1261.79kg,C25混凝土1.37m3;
塔标步级增加钢筋127.22kg,C30混凝土1.05m3。
二、工程变更审核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该项设计变更,增加合同费用83036.25元,最终变更结算费用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审核为准。



广东省粤东航道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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