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韶航道通告〔2017〕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内河助航标志》规定,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在韶赣高速公路总甫浈江大桥设置了桥区航标,经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有关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桥涵标:在桥梁通航孔迎船面中央各设置尺寸为1米×1米的桥涵标1座(标体为红色,夜间发光灯质为红色定光)。
二、桥柱灯:在桥梁通航孔迎船面两侧桥柱上各设置桥柱灯2盏(夜间发光灯质为绿色定光)。
三、注意事项:请各有关单位和业主通知所属船舶,并互相转告。各船舶航经桥区河段时,加强了望,根据桥区助航标志指引,谨慎驾驶,慢车通过,以策安全。
附件:韶赣高速公路总甫浈江大桥桥区航标设置示意图
广东省韶关航道局
2017年7月5日
附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航道局,韶关市交通运输局,韶关市水务局,韶关海事局。 广东省南粤交通韶赣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
广东省韶关航道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