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涌口基地码头安全鉴定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作为项目采购人,拟根据项目实际和内部采购相关制度、规定,采用自主询价方式择优选定实施供应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因实施大涌口基地码头安全鉴定项目需要,采购人拟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大涌口基地码头进行安全鉴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现场踏勘、调研,收集并分析相关技术资料,编制鉴定工作大纲(或方案),组织码头检测及安全鉴定并出具通过采购人审查的安全鉴定报告(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或以上等级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供应商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应承接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码头检测或码头评估)业绩。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人将于开标当天对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串通投标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相关事项
1.本次询价公告在南沙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挂网进行公告,并接受社会潜在投标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投标供应商须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及资质证书进行报名登记并领取询价文件。
3.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25日10时30分前。
4.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633号南沙航道事务中心航管科
5.开标时间:2021年3月25日10时30分
6.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633号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7.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2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8.定标原则:询价人按规定组建评标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并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定标,评标办法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四、采购人联络方式
1.采购人全称: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
2.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633号
3.电话:020-34682821、13798184897
4.电子邮箱:nanshaju#(改为@)gdcd.gov.cn(发送邮件后须电话告知联系人)
5.联系人: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