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3-2024年粤道浚1船船舶委托管理项目(项目编号:NSCH2212)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粤道浚1船船舶委托管理项目。
2.项目内容、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
数量/单位 |
预算及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服务期 |
2023-2024年粤道浚1船船舶委托管理项目 |
1项 |
273400.00元 |
2023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共24个月 |
3.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4.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4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4.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6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7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4.8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9〕177号)
5.项目品目: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属于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报价供应商凭报名表填写的邮箱领取询价文件,报名表发送到邮箱ydzbemailwork#(改为@)163.com。
四、采购单位将在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上发布询价公告,公告时间:2022年12月08日起至2022年12月12日。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08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将报名表发送到邮箱ydzbemailwork#(改为@)163.com,并致电020-83642820转827黎小姐确认,领取询价文件。
六、报价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开标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10时3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3楼开标室
十、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黎小姐 电话:020-83642820转827
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