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10米玻璃钢灯桩设置项目询价邀请函

   2019-08-27 16:08

 

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10米玻璃钢灯桩设置项目(项目编号:LWDBSQ1907 )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10米玻璃钢灯桩设置项目。

2.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完工期

210米玻璃钢灯桩标体(不含灯器、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和遥控遥测终端)的建设,包括制作、运输、安装、调试等。

2座

19.8

工期为21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工期顺延

3.本次项目采购本国工程。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4.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4.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5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5.项目品目:B0210水运工程施工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类资质或航标工程、水运工程施工、航标器材制作等相关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的经营范围截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询价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5.提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6.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领取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三、采购单位将在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上发布询价公告,公告时间:2019827日起至201992日。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827日起至20199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五、报价响应截止时间:20199610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961000分至201996103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9961030

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评标室

九、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825



                                            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

2019827

 

版权所有:广东省南沙航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6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