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南沙大涌口基地码头港池等水域清淤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工期 |
南沙大涌口基地码头港池等水域清淤工程施工 |
1项 |
26.2 |
21日历天 |
3.本次项目采购本国工程服务。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 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4.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取得合法工商执照或者其它法人(负责人)证书,具备建筑、交通、水利、水运等工程类资质的法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港口工程、航道工程等)清淤或疏浚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
4.报价供应商报价前须提前落实好卸泥区(可接收淤泥量不少于本项目疏浚工程量),并在报价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询价文件开始售卖后的任意一天)
7.提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8.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9.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领取本询价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免费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三、采购人将在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上发布询价公告,公告时间: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8月22日起至2019年8月2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报名领取询价文件。
五、报价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时00分至2019年9 月2日10时3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9月2日10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评标室
九、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转825
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