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南沙航道事务中心南沙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2019年年中航标保养一体化航标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WDBSQ190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简要技术服务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2019年年中航标保养一体化航标灯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306000.00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单位 |
1 |
一体化航标灯 |
红色4VΦ155mm灯质可调 |
30 |
盏 |
2 |
一体化航标灯 |
绿色4VΦ155mm灯质可调 |
20 |
盏 |
3 |
一体化航标灯 |
黄色4VΦ155mm灯质可调 |
20 |
盏 |
4 |
一体化航标灯 |
白色4VΦ155mm灯质可调 |
3 |
盏 |
5 |
一体化航标灯 |
红色定光4VΦ155mm锂离子电池 |
8 |
盏 |
本项目最高招标控制价为¥306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或分次将合同标的运至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在合同标的交付时向采购人提供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配套的证书和证件。
4.本次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询价文件中的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5.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6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7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財采[2019] 1号)
6.项目品目: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
3.报价供应商须具备航标器材生产或销售经营资格,以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上未列明,请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经营范围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报价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领取询价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22日17点30分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分-17:30分)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15时00分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7楼开标室
六、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7月30日15时00分
七、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评标室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黎先生 电话:020-84657773
九、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戴小姐 电话:020-83642820转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