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因航道维护需要,现将购置航标器材一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
(二)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购12套HF1.8-D1型航标器材(每套含HF1.8-D1型浮鼓1个,Φ28mm×27.5米锚链1条,Φ28mm×7米马鞍链1条,Φ34mm转环1个,Φ39末端卸扣4个)。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询价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境内注册的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具有航标器材的生产或航标器材的销售等其中之一的经营项目,及营业执照和履行能力等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递交报价文件时间为2021年4月6日下午14:30~15:30时,地点为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36号江门航标与测绘所,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报价文件要加盖密封章,标明项目名称及日期。
(三)询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附件1“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用户需求书”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范围不得高于¥468000元,高出¥468000元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供应商若对询价文件内容有疑问需要澄清,请于报价文件的递交前现场或电话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当即解答。
(五)开标时间:初定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6日下午16:30时,开标地点在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36号江门航标与测绘所三楼会议室(具体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若开标时间有变动递交报价文件时间作相应调整),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评标委员库抽选出的评标人员进行开标并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签订产品采购合同。
(六)产品质量目标:供应商提供的器材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浮标通用技术条件》(JT/T760-2009)和《浮标锚链》(JT/T100-2005)标准生产,要求表面平整、无损坏、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安全合格使用。
(七)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产品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
三、项目工期
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工程合同后起算。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工期根据实际向后顺延。
四、项目合同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根据江门航标与测绘所样板合同格式,经双方协商后签署产品采购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
五、编制询价函依据和内容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附件1“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用户需求书”中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漏项。
(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须按照附件2“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无密封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六、评审原则及方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方式确定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资格要求及实质相应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出成交候选人,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第一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价格相同,由评审人员抽签决定排位顺序。超出最高限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评审工作将在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人员库里抽签选定出的评审人员进行评定。采用现场开标方式,评审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定,确定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经江门航标与测绘所领导班子确认,公示1天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产品采购合同、安全合同和廉政合同。
(三)当第一候选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放弃的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的,第二候选供应商以其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其它说明
(一)采购人对未成交原因均不做任何解释,也不退还询价资料。
(二)不论成交与否,供应商编制报价文件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三)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天内到江门航标与测绘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放弃成交处理。
联系人:梁健雄;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西堤三路36号;
电话:0750-3688283 ;
传真:0750-3688181。
附件1: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江门航标与测绘所2021年航标器材购置项目(一期)报价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