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平站码头改造防洪评价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201,600.00元。超出该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需求:
按照开平站码头改造专项工程实施计划要求,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防洪评价工作。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台山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委托专业单位就开平站码头改造项目开展防洪评价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项目河道演变分析及抗滑稳定安全复核工作。
2.负责项目成果的专题审查会务工作,为评审提供的专题报告送审稿一式15 份,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专题报告(报批稿)一式 10份,最终成果文件 PDF 电子版 1 套。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五)合同履行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制防洪评价报告工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须具备以下一项或多项资质:水利行业工程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告,询价文件作为公告的附件,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14时30分至2021年3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25号台山航标与测绘所。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五、开启。
2021年3月1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文件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提交,无密封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评审方法
1.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2.第一轮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3.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前提下,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4.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三)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台山航标与测绘所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镇龙华里25号
联系方式:0750-7377187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0-7377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