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航标与测绘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询价函

   2020-02-24 11:25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江门航标与测绘所(以下简称“采购人”)需委托专业单位就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开展施工图设计。为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对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105000

三、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将西江1江尾13#左过河标改造为水中塔标,在西江1、虎跳门水道等航道增设指路牌(钢结构)。

(二)自行结合以往地质资料,开展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

(三)负责项目成果的专家审查会务工作,并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应数量的成果资料给采购人。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水运行业乙级或以上级别;

(四)供应商在国内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如航标工程设计、水运工程设计、钢结构设计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参加本次报价,须按照附件2“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提交,无密封或未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六、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者邮寄。

(一)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331430分至15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二)邮寄提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在229日前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快递寄至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收件人为航管科,在封面标注“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报价文件”。在2020331430分至1530分将邮寄凭证和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305049642#(改为@)qq.com。报价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供应商的纸质报价文件未能按时寄达现场,询价小组可先以盖章扫描件进行评审。同时询价小组有权核查相关责任供应商延迟寄达的纸质文件,若其纸质文件和盖章扫描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七、评审时间:2020331530分。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楼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二楼。

九、询价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十、评审流程:

(一)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名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名,本次询价采购终止。

(二)第二轮评审:本次定标方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资格审查及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成交候选人,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如果出现价格相同,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排位先后顺序。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十二、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69

邮编:529000

 附件1: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江门所航标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用户报价文件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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