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推进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的实施,对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设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设计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7000;
三、采购项目内容
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内容包括监控大屏和音响扩音系统建设、航道指路牌1座、航道短信信息和微信公众号服务等。成交供应商须完成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结合江门航道事务中心现状和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程序及深度要求编制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最后形成的设计文件须通过专家评审和省航道事务中心的审查。
(二)负责设计成果的专家审查会务工作,并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期限内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成果给采购人。
(三)工作进度:自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提交第一次施工图设计方案;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期限内更新完善施工图设计方案。
(四)向采购人提供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成果5套。
(五)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或以上资质的证书,该证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如参加本次报价,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人进行报名并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需密封提交,无密封的按无效文件处理。报价文件一式两份,分正本、副本。
六、接受报价回函文件时间:2019年3月15日14时30分至3月15日15时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七、评审时间:2019年3月15日15时30分。
八、提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楼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二楼。
九、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十、评审流程:先进行资格审查,再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超出最高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的规定,承担过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数字化航道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咨询项目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参与本次项目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期实施的采购活动。请参与单位留意该要求。
十二、成交结果公示: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十三、联系事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92869
邮编:529000
附件: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航道监控中心建造项目设计报价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