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为推进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的实施,对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第三方测量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第三方测量。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380300元。超出该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需求:
1.在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施工前,根据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对崖门出海航道指定的区域进行水深测量,测量里程约43.6公里。外业测量完成后,按规范出具水深平面图和文字资料总结等。
2. 在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完工后,根据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对崖门出海航道指定的区域进行水深测量,测量里程约43.6公里。外业测量完成后,按规范出具水深平面图、竣工断面图和文字资料总结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五)合同履行限期: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测量之日起15天内完成。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述第3-5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出具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
(二)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三)供应商须具有国土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海洋测绘类中的水深测量;
(四)供应商在国内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如航道测量、水运工程测量等(提供项目合同和项目验收意见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告,询价文件作为公告的附件,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密封提交,无密封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者邮寄。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2020年7月23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四)邮寄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在7月23日前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快递至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收件人为航管科,在封面标注“第三方测量报价文件”。在2020年7月23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邮寄凭证和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154534995#(改为@)qq.com。报价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没有收到纸质文件,以盖章扫描件进行评审。
五、评审时间:2020年7月23日15时30分。
六、评审方法。
(一)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二)第一轮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三)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评审小组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五)为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系方式:0750-3292899
邮编:529000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0-3292869
附件1: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第三方测量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第三方测量报价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