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需委托专业单位开展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废弃物特性与成分检验工作,编制废弃物特性与成分检验报告,以推进项目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手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废弃物采样分析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预算金额:115000元。超出该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采购需求:
1.依据国家现行的疏浚物海洋倾倒分类和评价程序,结合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疏浚区域特征和疏浚量确定采用数量和位置,根据相关规程进行调查分析,编制废弃物特性与成分检验报告。
2.向采购人提交5份的成果资料,作为项目办理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手续的申请材料之一。
(五)合同履行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成果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持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四)供应商在国内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告,询价文件作为公告的附件,供应商自行下载获取。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参加本次报价的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编制报价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容向采购人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密封提交,无密封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者邮寄。
(三)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评审时间前一个小时)。
(四)邮寄提交报价文件:供应商在5月13日前将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快递至江门航道事务中心,收件人为航管科,在封面标注“初步方案设计报价文件”。在2020年5月14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邮寄凭证和报价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发至邮箱:154534995#(改为@)qq.com。报价文件以纸质文件为准,如没有收到纸质文件,以盖章扫描件进行评审。
五、评审时间:2020年5月14日15时30分。
六、评审方法。
(一)评审小组由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内部采购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共3名。
(二)第一轮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情况下进入下一轮的评审,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3家,本次询价采购废止。
(三)第二轮评审:审核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的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确认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格作为本次询价的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七、成交结果公示。
本次询价的结果将在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阳光政务平台公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系方式:0750-3292899
邮编:529000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0-3292869
附件1: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废弃物采样分析用户需求书.doc
附件2:崖门出海航道维护疏浚(2020—2021年)项目废弃物采样分析报价文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