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江道通〔2019〕13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崖门水道航道通航情况,拟对崖门水道10#右侧标位置进行调整设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航标调整情况
将原设置于22°21′45.9″N、113°04′23.2″E的崖门水道 10#右侧浮标沿航道方向往北移动约400米。调整后的标志概位是22°22′00.63″N、113°04′10.61″E;标志的结构、形式、编号、标体颜色和灯质等均不变。
二、标志调整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船舶、排筏知照,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