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
项目概要:崖门万吨级航道整治工程位于珠江八大入海口之一的崖门水道(即银洲湖)和黄茅海水域。本项目推荐方案东东线航道全长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2号
联 系 人:匡工 电话:0750-3292883
电子邮箱:1106689181#(改为@)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2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20-83064817
电子邮箱:gdzh-jt#(改为@)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调研: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初稿编写: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环保措施评述,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问卷调查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或建议;在报告书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的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沿线地区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破坏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广东省江门航道事务中心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