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路桥设计研究院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征求德庆至罗定高速公路跨越航道的函》(武中咨设字〔2016〕03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工程跨越的西江规划为内河Ⅰ级航道,罗定江(来文称“南江”)为内河Ⅵ级航道。目前西江(界首至肇庆)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已开工建设,桥梁设计应满足航道规划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的相关要求,并充分考虑航道发展的需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桥梁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进行评价,以确定桥梁选址、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孔布置、相关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三、建设单位应按广东省跨河建筑物的审批规定和程序到航道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跨越航道桥梁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航道部门的正式批复为准。
广东省航道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