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征求佛山市顺德区南顺大桥工程选址意见的函》(顺公用函〔2017〕46号)已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洪奇沥水道规划为内河Ⅰ级航道,我局原则同意南顺大桥在圭沙岛河段跨越洪奇沥水道,大桥设计应严格执行《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的相关规定。建议进一步优化桥轴线布置,减小桥轴线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夹角,同时妥善处理桥梁建设与相邻建筑物(含设施,下同)的关系,对不满足安全距离和作业安全要求的建筑物,须作出拆除、搬迁、停止运行等处理措施,并取得相关书面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桥梁建设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开展评价,以确定桥梁选址、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孔布置、相关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三、建设单位应按跨河建筑物的审批规定和程序到航道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跨越航道桥梁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我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