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航道局:
你局北航道〔2017〕19、20、37号文已收悉。根据来文及《连江10座航运枢纽安全鉴定评价报告》的鉴定意见,经研究,现就枢纽降低标准运行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界滩、花溪、蓑衣滩3座枢纽渗流安全、结构安全复核计算结果不满足规范值的问题,同意3座枢纽降低标准运行。其中,界滩枢纽上游正常挡水位降低0.2m,花溪枢纽上游正常挡水位降低0.5m,蓑衣滩枢纽上游正常挡水位降低0.5m。请你局于2017年4月1日前实施,并通告相关部门。
二、请你局根据较剪陂、架桥石两座枢纽公路桥的安全鉴定意见,于2017年4月10日前采取工程措施,封闭2座枢纽公路桥的交通,禁止人员和车辆通行。
三、枢纽降低标准运行和枢纽公路桥封闭交通工作,应充分考虑实施的困难及阻力,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沿岸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避免激化矛盾。
四、加强界滩等10座枢纽维护管理。根据枢纽管理养护的相关规定和2017年2月印发的《连江10座航运枢纽养护方案》,加密各枢纽日常巡查、观测,加强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五、根据安全鉴定意见和各枢纽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和各枢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并认真组织演练。
六、尽快开展界滩、花溪、蓑衣滩3座枢纽应急处置工程和较剪陂、架桥石枢纽通行便桥的设计工作,设计成果专文上报。
广东省航道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