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维护技术分析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YL20FC0112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航道维护技术分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2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十一、评审表格 附表2商务技术评审表 序号1-3评审细则原文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企业实力 |
1)2019年度获得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工程信用评价,AA级得5分,A级得2分,B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航道工程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优秀咨询或设计类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仅计一次得分。 3)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全国勘察设计AAA级信用示范单位”及以上信用的得5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5 |
2 |
业绩情况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航道维护相关的研究或设计项目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
15 |
3 |
拟派人员情况 |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航道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优秀咨询或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结构合理,配备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三人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和磋商截止日前供应商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10 |
现变更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企业实力 |
1)获得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工程信用评价,AA级得5分,A级得2分,B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2)自2016年1月1日(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航道工程获得过省级或以上优秀咨询或设计类奖项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同一项目仅计一次得分。 3)获得过省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全国勘察设计AAA级信用示范单位”及以上信用的得5分。 注:以上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5 |
2 |
业绩情况 |
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航道维护相关的研究或设计项目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有效证明,未提供的不得分)。 |
15 |
3 |
拟派人员情况 |
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得1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航道工程项目获得省部级或以上优秀咨询或设计奖项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3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结构合理,配备水运类高工或以上技术职称不少于三人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1)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和磋商截止日前供应商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10 |
更正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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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广州航道事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30号
联系方式:车工020-34261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18楼
联系方式:罗小姐020-83176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20-83176899
发布人:广州宜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