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航道局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2016-12-22 09:16
佛山航道局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进廉洁机关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与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航道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阳光政务、透明运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做到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过程规范化、结果透明化,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工作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构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行业部门。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阳光公开为主线、以文化制度为内涵、以廉洁高效为目标,突出抓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较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批许可、航道执法等重点领域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努力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到2016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机制。
三、工作内容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航道局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当前我局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5+1”,其中:第一个“1”是指建设一个廉政机关;“5”是指建立健全业务科室自审、会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审议的五级职权事项决策监督运行机制;第二个“1”是指成立一个监督问责小组。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局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从全局工作的角度研究部署、统筹规划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监察室等科室的相关人员组成,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是成立监督问责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纳入阳光政务职权目录清单的事项的决策运行进行监督,统一受理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并根据局党组的意见进行监督抽查及廉政问责。
三是成立相应的审核小组,主要职责是对纳入阳光政务职权目录清单的事项进行交叉审核。
(二)编制阳光政务职权目录清单
对我局的重点业务、关键环节涉权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事项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实施依据、承办部门等相关信息,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省航道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阳光政务工作实际,制定审核小组工作规则、监督问责办法、科室内部业务自审等制度。
(三)建立完善五级职权事项决策监督机制。
按照“公开透明、民主集中、分权制衡”的原则,遵循行政运行与廉政风险防控同步进行的准则,建立完善业务科室自审、会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审议的五级职权事项决策监督运行机制,形成多层级阳光政务例会监督模式,运用集体讨论审核形式管权、管事,进一步提升决策的透明度。
1、业务机关科室自审。局机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对所负责的业务职权事项提出办理意见,科室建立完善事项办理内部自审例会、会签程序。自审在进行业务技术审核的同时,进行廉洁审核,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业务事项办理的廉洁情况负总责。
2、会办科室提出意见。主办科室办理的业务职权事项与其他科室工作相关联的,要按程序进行会办,会办科室应提出明确的会办意见。
3、分管局领导审核。分管局领导对科室提出的职权事项进行审核。
4、审核小组复核。设立审核小组,对需复核上会的业务职权事项进行程序性、合法性、廉洁性为重点的交叉审核。审核小组组长由非分管业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非本业务的有关科室负责人员组成。
5、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审议。按照局的有关会议制度规定,对业务职权事项进行审议。
纳入阳光政务的职权事项根据实际分为“报告”、“审议”两类。“报告”类的职权事项,应经业务科室自审、会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核确定,并汇总定期在局长办公会(党组会)上报告情况。“审议”类的职权事项,应经业务科室自审、会办科室提出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核、审核小组复核、局长办公会(党组会)审议确定。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
优化局门户网站和OA系统,使办理的业务职权事项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密切配合,及时跟进做好与省航道局计划建立的航道系统阳光政务平台的衔接工作。
(五)实施步骤
准备阶段:2016年5月底前,主要工作内容是制订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编制职权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员宣传等。
实施阶段:在准备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业务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至2015年6月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政务公开透明运行监督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业务工作运转与加强监督的关系,把推进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使之与强化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提高工作效能和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为确保工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局将成立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工作实效。局机关各科室是实施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各科室根据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的工作内容要求,认真梳理本科室工作职责及业务办理流程,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强化事项办理审核把关,确保各项业务的高效衔接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促检查,强化工作问责。为确保我局阳光政务监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督促检查,将阳光政务建设监督机制建设情况纳入各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进一步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各科室要加大对业务工作的廉政自审力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评议监督,虚心采纳科室间的合理意见、建议,保障职权事项廉洁、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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