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局:
根据《广东省航道局关于转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粤航道〔2016〕96号)和《广东省航道局关于同意实施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的批复》(粤航道〔2016〕290号)的要求,为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我局将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下达给英德航标与测绘所组织实施,现已按要求完成技改项目安装、测试工作,并进行了竣工验收,具体报告如下:
一、英德航标与测绘所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了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单位的采购招标工作,确定设计单位为广州市建航船舶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清远市盈海达造船有限公司。
二、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施工图设计于2016年7月25日开始,2016年8月23日完成,设计费为7万元;粤标411船舶技改施工于2016年9月9日开工,2016年11月23日完工,建造费为40万元,合计共47万元。
三、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在建造施工前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并指派专人跟踪监造,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我局组织了验收,并通过了清远海事局检验,工程质量合格,资料齐全。
特此报告。
附件:粤标411船舶技改项目竣工资料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