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江航道局关于广清城际北延线项目上跨河道是否需开展通航论证的意见的复函

北航道函〔2017〕158号   2017-10-04 14:52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省铁投集团关于征求广清城际北延线项目上跨河道是否需开展通航论证的意见的函》(粤铁投集函〔201738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北延线项目路线自城际清远站引出,折向东沿清远大道至站前路后折向北,止于武广高铁清远西侧,全长9.4公里。沿线经过河流均为等外航道,未纳入广东省内河航道维护里程且未有航道发展规划,现有航道条件未能满足船舶通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通航的河流上建设的水工程可不用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因此广清城际北延线项目上跨河道不需要开展通航论证。

二、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清城际北延线项目下一步如需跨越北江或源潭河(大燕河),贵公司应开展相应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并到我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函复。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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