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贵办转来的广东北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完成清远旅游客运码头、丁香、飞来寺客运码头建设的请示》(清北旅投〔2017〕2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无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作出评价,并报送航道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此复。
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2017年4月1日